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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产品条形码是干嘛用的?

作者:赣州鑫禄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8 08:35:19

如果知道赣州条码类型的话,可以在条码生成软件中重新制作一个打印出来。如果不知道条码类型的话,可以将条码图片上传到条码识别网站进行识别,就可以得到对应的条码类型。具体操作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条码识别网的网址

进入到条码识别网站。

(二维码自动识别)

2.选择要识别类型的条码图片,点击read

(二维码自动识别)

就可以根据条码图片识别出来条码类型,这个条码的类型是UPCA

在知道条码类型的情况下,就可以在条码打印软件中制作这个类型的条码,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条码软件,设置一下纸张和标签的尺寸。

2.点击软件左侧的图形按钮”绘制一维条码”,在画布上绘制一维条码对象,双击条形码,在图形属性-条码-类型中,设置条码类型为UPC-A。

在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在数据对象类型中选择”手动输入”,在下面的状态框中,手动输入你要添加的信息,点击编辑-确定。

设置好之后,可以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的”打印预览”或者”文件-打印预览”。

一、赣州条码在物流仓储行业领域的应用

条码技术在商品零售业的应用(即商品条码)与在物流业的应用有着较大的不同。在零售业中,条码主要是用于对消费包装单元(POS结算的贸易单元)的标识,采用的是贸易单元EAN-13码或EAN-8码。而在物流领域,条码是对运输货仓储包装(由消费包装单元组合而成)的标识,物流条码根据消费包装单元属性的不同可采用:EAN-128条码,EAN-13条码和UPC-A。

在供应链物流领域,条码技术就像一条纽带,把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发生的信息连接在一起,可跟踪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具体应用如下:

1、仓库货物管理

条码技术应用与库存管理,避免手工书写票据和送到机房输入的步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解决了库房信息陈旧滞后的问题,提高了交货日期的准确性。另外,解决了票据信息不准确的问题,提高了客户服务质量、消除事务处理中的人工操作、减少无效劳动。

2、生产线人员管理

每个班次开工时,工作小组每个成员都要用条形码数据采集器扫描他们员工卡上的条码,把考勤数据和小组成员记录道数据采集器,然后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小组成员都能根据当天的产品生产数据和质量数据得到相应的报酬或相应的处罚。

3、流水线的生产管理

在条码没有应用的时期,每个产品在上生产线前,必须手工记载生成这个产品所需的工序和零件,领料员按记载分配号物料后,才能开始生产。在每条生产线每个产品都有记录表单,每一个工序完成后,填上元件号和自己的工号。手工记载过程工作量大,很复杂,而且不能及时反映产品在生产线上的流动情况。采用条码技术后,订单号、零件种类、产品数量编号都可条码化,在产品零件和装配的生产线上及时打印并粘贴标签。查品下线时,由生产线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扫入产品条码、生产线条码号、并按工序顺序扫入工人的条码,对于不合格的产品送维修,由维修确定故障的原因,整个过程不需要手工记录。

4、仓储管理

条码出现以前,仓库管理作业流成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物料出入库、物品存放地点等信息手续过程繁琐,信息传递滞后,导致库存量上升、发货日期无法保证货难以估计,决策依据不准,降低了系统可靠性。为了避免失误,只需在数据输入前增加条码数据采集设备,就可以解决上述一系列的问题。

5、进货管理

进货时需要核对产品品种和数量。这部分工作是由数据采集器完成的。首先将所有本次进货的单据、产品信息下载道数据采集器中,数据采集器将提示材料管理员输入购货单的号码,由采集器的应用系统判断这个这个条码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系统会立刻向材料管理员做出警示;如果正确,材料管理员再扫描所购材料单上的项目号,系统随后检查购货单上的项目是否与实际相符。

接着,材料管理员扫描物料规格信息和标识号得条码。每个物料都有唯一的标识。

6、入库管理

搬运工(或叉车司机)只需扫描准备入库的物料箱上的标签和准备入库得物料箱上的标签和准备入库的物料箱上的标签即可。入库可分间接和直接两种:直接入库指物料堆放在任意空位上后,通过条码扫描记录器地址;直接入库指将某一类货物存放在制定货架,并为其存放位置建立一个记录。

7、库存货物管理

对于标签破损,参照同类货物或根据其所在位置,在计算机制作标签,进行补贴。在货物移位时,用识别器进行识读,自动收集数据,把采集数据自动传送至计算机货物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管理。按照规定的标准,通过条码识读器对仓库分类货物或零散货物进行定期的盘存。在货物发放过程中,出现某些品名的货物零散领取的情况,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重新打包,系统生成新的二维码标签,作为一个包箱处理;另一种是系统设置零散物品库专门存储零散货物信息,记录货物的品名、数量、位置等信息,统一管理。

8、货物信息控制、跟踪

库存自动预警:对各种货物库存量高于或低于限量进行自动预警。

空间监控:监控货物的实际位置、存放时间、空间余地等参数,自动对不合理位置、超长存放时间、空间余地不足等规定的限量自动报警。

货物信息跟踪:对整个供应链进行跟踪。例如通过跟踪系列、批号和库存,掌握准确的可供应量信息;跟踪货物的出库、入库情况,掌握分发单位、生产单位的相关信息等。

报损处理:自动对将要报损货物进行跟踪,管理人员可对报损货物进行登记,填写报损申请表,若报损申请批准后,系统对报损货物进行报损处理,建立报损明细。

9、出库管理

采用条码识读器对出库货物包装上的条码标签进行识读,并将货物信息快递给计算机,计算机根据货物的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等自动生成出库明细。发现标签破损或丢失按照上述程序人工补贴。将出库货物经过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出库登帐处理,更新货物库存明细。

10、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是为仓库货物管理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其主要功能为:用户管理:对每一个用户定义不同的角色和权限,管理用户密码。权限管理:根据用户情况,定义系统的权限。日志管理:对系统用户的登录、退出等各种重要操作进行记录。防止非法用户使用。数据管理:定期备份数据,制定备份策略,实施数据恢复。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赣州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江西分中心(以下简称编码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产品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规定向编码机构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饮料、酒、卷烟;(二)药品、医疗器械;(三)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四)陶瓷制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五)家用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六)农药、化肥、种子。前款规定的标注商品条码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第八条生产第七条规定的预包装产品的生产者,未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第九条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编码机构代为编制。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并在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机构备案;委托编码机构代为编制的,编码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编码服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委托者。第十条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省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出厂检验能力。

第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制度。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商品条码电子文件制作或者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并登记存档。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第十四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标注委托方注册的商品条码。在本省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机构备案,并提供商品条码注册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第十五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编码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记录制度。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应当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生产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系统成员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商品条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或者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第七条所列产品的具体含义,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准确可靠。据相关资料显示,键盘输入平均每300个字符出错一次,防伪赣州条码输入平均每15000个字符出错一次。如果加上校验位,防伪条码的错误率是千万分之一。

2.数据输入速度快。键盘输入,每分钟90字的打字员可以在1.6秒内输入12个字符或字符串,而使用条形码做同样的工作只需要0.3秒,速度提高了5倍。

3.它很便宜。与其他自动识别技术相比,条码技术的推广应用成本相对较低。

4.灵活实用。防伪条码符号作为一种识别手段,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相关设备结合形成识别系统,实现自动识别。也可与其它控制设备连接,实现整个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同时,在没有自动识别装置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手动键盘输入。

5.很大的自由度。识别装置与防伪条形码标签的相对位置具有较大的自由度。防伪条形码通常只表达一维方向的信息,而同一防伪条形码上的信息是相同的、连续的,因此即使标签不完整,也可以从正常部分输入正确的信息。

6.设计简单。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无需专门培训。

7.容易制作。可打印防伪条形码,称为“可打印计算机语言”。该防伪条形码标签制作简单,对印刷设备和材料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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